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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常见问题 » 一男子冒充老总招保安涉嫌诈骗又"翻船"!冒充老总招聘保安收取各种费用,钱到手后却溜之大吉。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诈骗罪将被告人田万春依法提起公诉。
家住四川省江油市太平镇竹林村3组22号田万春,人称“田总”、“田老板”,被叫久了,自己也打起了当“老总”的主意。2006年6月,因冒充老总招聘保安并许诺转让门卫室烟摊,骗取他人缴纳保安服装费或保证金,田万春被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但牢狱之灾并没有让他认真悔改,重新做人。刑满释放后,田万春重操旧业,驾驶一辆小轿车,流窜到四川省新津市、华蓥市及宜宾市翠屏区、南溪区等地小区或工地门卫室,冒充公司老总,以开出高于一般保安的工资条件要求值班保安为其介绍保安。保安将亲戚邻朋介绍给“田总”后,田万春撇开介绍保安,以先期缴服装费或门卫室烟摊转证费为由,骗取受害人缴纳各种费用共计3.25万元。骗钱成功后,田万春以复印身份证并等待通知为由,迅速驾车离开案发地。2011年7月28日,因受害人举报,田万春驾车再来宜宾准备行骗时被设伏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