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是走进商场购物,还是在停车场停车,保安,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群体。身着藏青色的大褂、头戴大盖帽,貌似威风,但他们真实的生活现状如何?
2010年1月1日,作为第一部规范保安服务活动的行政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规对于看似威风却频受冷眼的保安职业意味着什么?
新规中对保安主管部门、保安公司资质、保安具备条件、保安权限、保安职责、保安待遇等等进行了规定和规范。
其中明确规定,保安从业单位也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应当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意外伤害保险。此外,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抚恤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