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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司动态 » 【上海保安公司】安保人员必须知道的正当防卫常识上海保安公司安保人员必须知道的正当防卫常识,上海保安公司倡导的每一位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保护自己、保护客户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

《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防卫是指为保护公众利益、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反击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包括:
1、必须针对侵权行为。仅当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及其他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如果没有受到侵害,也没有采取正当防卫措施的必要加果,通过挑拨、寻衅滋事等不正当手段,引诱对方以“正当防卫”为借口,以“正当防卫”为借口,以挑拨、寻衅滋事等不正当手段来引诱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
2、侵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对社会有害。对法律行为无法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
3、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不得对他人,包括对不法侵害者的家属实施报复。
正当防卫必须合法,不得以正当防卫为借口伤害他人。正当防卫是指当他人侵犯他人或他人时,自我防卫而不触犯法律,保安人员应学会运用正当防卫的方法,保护顾客。
正当性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即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强度、手段、后果等方面基本相适应(并非完全适用)。防卫过当的行为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未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构成了正当防卫。
在发生重大损失时,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实施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和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